四川省盐业学校体育场馆管理制度
时间:2012-03-31 浏览量:594 来源: 作者:
为加强对我校体育场馆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 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体育场馆管理制度。
一、场馆管理人员发现场馆内有安全隐患、漏水、设备损坏、能源浪费等现象时,有责任迅速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凡利用场馆进行教学、训练、科研、竞赛、集会、健身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学校场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本着先申请后使用的原则,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体育馆和运动场地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体育场馆的水电和器材室由专人负责,钥匙由基础科派专人保管。
四、进入木板地面或塑胶地面体育场馆内的所有人员禁止穿硬底鞋,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墙面、椅面和桌面上随便刻画、涂写及其它不文明的行为。
五、体育场馆管理责任人员每天训练或开放后及时关灯、拉闸,关窗、闭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复原。
六、体育场馆的借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通知有关部门下达工作联系单,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同意使用体育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