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能部门 > 安保科 > 部门动态

最新新闻

【安保科】警惕“两卡”犯罪,不做犯罪分子的“帮凶”

时间:2024-10-31     浏览量:437     来源:安保科     作者:赵国飞


非法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

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

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直接提供便利

轻则违法 重则犯罪

手机卡、银行卡你熟悉吗?想必大家都会回答:那不是天天都会用到的嘛!

近年来犯罪分子也瞄上了生活中最常见的“两卡”,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

 

诈骗团伙为逃避警方打击,一般会通过租赁、购买由他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物联网卡进行身份伪装。这就滋生了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

据了解发现“两卡”买卖黑灰产业链,已经盯上了学生群体!


案例一

某校学生小夏在社会闲散人员小赵的哄骗下,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3张电话卡,之后交给了小赵,事后经公安机关案件调查发现,小夏所办理电话卡被违法犯罪分子用于架设GOIP设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

案例二

某校学生小徐在某网络平台认识了一主播,对方诱骗他可以利用自己的电话卡兼职赚钱,小徐在对方诱骗下,向同班3名同学以每人一天200元的价格租借手机卡使用,同时使用其姐姐的电话卡,根据上家指示安装软件,供骗子远程控制实施诈骗活动,成为了骗子的帮凶。

现实生活中,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已成为非法买卖“两卡”的重要群体之一。在利益诱惑面前,有的学生迷失方向,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泥潭,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卡商。


一、什么是“两卡”

“两卡”,简单来说,就是我们的手机卡(SIM卡)和银行卡(包括各类支付账户如微信、支付宝的绑定银行卡)。这些看似普通的卡片,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就可能成为他们实施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的得力工具。


二、为什么中职学生容易成为目标?

好奇心强‌

青少年时期,对未知世界充满好奇,容易被网络上的各种“兼职赚钱”、“快速致富”的信息所吸引。

防范意识薄弱‌

相较于成年人,中职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对于诈骗手段识别能力较弱,容易被欺骗。

法律意识淡薄‌

很多孩子并不清楚,出借、出售自己的“两卡”给他人使用,可能会触犯法律,成为诈骗链条中的一环。

三、“两卡”犯罪会受到哪些处罚?

法律责任

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均采取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企业账户及电话卡,被收售者用来从事洗钱、逃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业务限制

银行卡方面,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电话卡方面

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

信用惩戒

个人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影响个人征信。


四、如何保护自己?

1.增强法律意识‌:了解“两卡”买卖的严重后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两卡”交易。

‌2.提高警惕‌:对于网络上各类“轻松赚钱”的信息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陌生人,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3.及时举报‌:如果发现身边有“两卡”买卖的行为,应立即向家长、老师或警方报告,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4.学习网络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网络安全教育活动,提升自己的网络安全素养。


“两卡”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非法出租、出售,否则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请广大学生家长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加强对孩子的普法宣传教育,也提醒各位同学切勿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更不能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不得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不要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帮凶。

拒绝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和互联网账号

从你我做起!

 

2010-2025 © 四川省盐业学校·四川省轻工工程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蜀ICP备15027634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