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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业学校学生证管理制度

时间:2014-03-27     浏览量:3     来源:     作者:

四川省盐业学校
四川省轻工工程学校
学生证管理制度

    学生证是学生的身份证明,为使学生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学生证,现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证办理、注册
    1、新生入学并取得学籍后,由学生科按照学生专业学籍统一编号、登记、办理发放学生证。
    2、学生证填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家庭住址和乘车目的地要与父母户口所在地一致,“乘车区间”一栏的车站名称应填写距现家庭住址最近的站名,不得随意填写。学生在校期间,如确系学生家庭住址发生变化,需变动半价优待乘车区间的,必须持家庭迁入地和迁出地派出所证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3、新生入学后,学生证经加盖钢印、第一学期注册章并填注有效期后,即为生效。
    4、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生本人应将学生证交班主任或本班班长统一收齐以后交学生科办理注册手续,经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方可继续生效。逾期不办理注册手续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每年4月份和10月份学生科将为所有新生办理火车优惠卡,各班班主任或班长在此期间需到本班确认学生家庭住址“乘车区间”,认证办理资格并将名单统一交到学生科办理火车优惠卡。火车优惠卡办理后需粘贴到学生证指定位置。

    二、学生证挂失、补办、更换
    1、学生如丢失学生证,必须立即向班主任学报告,需马上提交书面得补办申请由班主任签字交由学生科,学生科核查学生学籍情况给学生进行补办。
    2、补办学生证的编号为原学号后加“补”,学生照片必须是近期清晰登记照。
    3、补办学生证时间,每学期集中办理四次,时间为每学期的第四周、第八周、第十二周和第十六周,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补发学生证一次。
    4、遗失学生证不报,被他人利用以致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由遗失者自负。
    5、学生丢失的学生证在补领后又找到的,应到学生科注销原学生证。
    6、学生要爱惜和注意保管学生证,不得损坏、涂改,如随意损坏或涂改,不予更换或补发。
    7、学生证破损严重,需要换领时,凭学校证明和破损学生证到学生处申请更换,同时交近期一寸证件照一张。
    8、学生因休复学、插班或转专业等原因变动学籍时,凭有关证明到学生科换领学生证。

    三、凡私自将学生证转借或转送他人使用;或一名学生持有两个以上学生证;以及擅自涂改乘车区间;在申请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各种不良影响和损失,一律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学生毕业、转学、退学、或因违纪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情况离校时,必须由本主任将学生证收交回学生科,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五、凡利用学生证进行违纪活动者要严肃查处。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方案同时废止。

    七、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四川省盐业学校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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