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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职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时间:2011-04-20     浏览量:5     来源:     作者:

 

  1、学生对学校领导、教师、管理干部应当做到:一、尊敬师长,服从领导管理;二、诚实守信,主动汇报思想;三、犯有过错时,诚恳接受批评,勇于承认改正错误;四、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不搞小动作;五、关心学校,爱护集体荣誉,维护校园环境。

  2、学生外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伤病残人和有需要的人让座。

  3、学生不得抽烟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不得参加迷信活动。

  4、学生不得到酒吧、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学生涉足不健康场所。

  5、学生不得购买、传看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6、学校一日生活

  ●起床:听到起床信号后,全体学生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做好出操准备。值班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检查各班级起床情况,若有病号,及时根据情况处理。

  ●早操:除节假日、休息日外,学生每日应出早操,时间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身体锻炼。除特殊情况和经学校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学生都应参加早操。听到出操信号后,各班应迅速集合,检查着装,跑步到集合场,由值日教师带队出操。班级结合早操每周进行1—2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检查。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会操评比。

  ●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值日学生协助管理人员检查班级内务卫生。学校每周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开饭:按规定时间开饭,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就餐时应保持安静,遵守食堂秩序,不铺张浪费。

  ●行课:学生应遵守教学计划安排。行课前做好准备,按时提前进入教室(实训场所)。行课中要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纪律和安全规范,严防事故发生。课间休息时,不得擅离学校。

  ●午休:听到午休信号后,除执勤人员外,学生均应在寝室卧床休息,保持肃静。午休时间可由个人支配,但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值日学生应协助管理人员检查本班午休情况。

  ●课外活动:学校应安排每日不少于1小时的课外活动时间。课外活动应以锻炼身体为主,也可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文体、个人兴趣、打扫公共卫生、绿化美化校园等积极健康的活动。

  ●晚自习:学生应遵守学校晚自习规定。晚自习可按教学计划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安排,也可根据学生实际自行安排学习内容。学校可用晚自习时间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党团活动、主题班会等活动。晚自习要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管理和指导。

  ●点名:班级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班主任组织实施。点名以班为单位在就寝前或其他时间进行。点名情况应向学生管理部门报告。

  ●就寝:熄灯信号发出十分钟前,值日学生要协助管理人员督促学生放置好衣物用品,听到熄灯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7、请假与销假。

  ●学生外出,必须提前请假,按时归校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学生在行课(实训)时,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请假一日以内(不得远离学校、不在外住宿)的,由班主任批准,一日以上三日以内由校学生管理部门批准,三日以上由学校领导批准。学生请假外出时,必须完备请假批准手续,由班级或学校负责登记,交代注意事项,提醒出行安全。归校后必须向请假层级销假,班主任当日应向学校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学校应严格按适当比例,控制学生请假外出人数。

  8、奖励与处罚。学生在内务管理、行为习惯规范、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表现优秀,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要耐心教育,惩前毖后,帮助其改正错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可视其不良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态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对极个别严重违反本规定,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学生应劝其退学、严肃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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