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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盐业学校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单独招生合作方案

时间:2014-12-23     浏览量:366     来源:     作者: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满足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的愿望,经两校商定,从2015年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在四川省盐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凡四川省盐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单招考试。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报名条件
    1、四川省盐业学校2015届应届毕业生。
    2、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考生号。
    3、体检合格,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以下专业对考生有特殊要求,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注意:
根据行业要求,色盲、色弱者请慎报以下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三、报名办法
    1、时间:2014年12月24日前。
    2、报名地点:四川省盐业学校招生办公室:0813-5113388、0813-5102246。
    3、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四、考试要求
    1.考试内容
    (1)考试包括“综合测试”和“面试”。
    (2)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内容主要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各项考试内容所占分值: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3)面试满分为200分。
    (4)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特长附加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在考生获得特长附加分的情况下,成绩满分为220分)。
    2.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305元,在考生报名时收取。
    3.考试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4.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五、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3.各专业在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4.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六、其它事宜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考生被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七、程序及时间安排
    在两校网上另行通知。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此次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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