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盐业学校团委关于公开选拔 青年教师任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时间:2024-10-25 浏览量:181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各科室(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学应完善中学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普遍建立青年教师和学生兼职团干部制度,每所中学应分别选任至少1名青年教师和学生担任兼职团委副书记。为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结合学校当前实际,就公开选任校团委青年教师兼职副书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师生信得过,热心并善于开展团员青年学生群众工作,敢于直面问题抓落实,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青年教师选拔作为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促进学校共青团更好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工作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2.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3.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4.民主集中制;
5.依法依规办事。
三、选任岗位及考核
1.在青年教师中选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名,兼职团委副书记不属于学校中层干部,不对应行政级别,不转组织关系,过党团双重组织生活,相关管理办法和待遇参照学校协助人员标准执行。
2.兼职团委副书记若组织关系不在团委,须保证完成团委分配工作量,任职期间由所在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管理,年终考核由原部门和校团委共同确定。
四、选任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善于学习,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调查研究、创新、执行、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3.热心青年工作,兴趣广泛,乐于做青年学生的知心人、引路人。
4.求真务实、善作善成,以身作则、清正廉洁。
5.有共青团工作经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含班主任工作)、有一定特长者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任期一年一选任,连任不超过3年。
五、选任程序
1.报名推荐。校团委面向全校发布通知,有意向者填写《四川省盐业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选任报名表》,经所在科室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向团委推荐。于10月14日(周一)17:00前将报名表,选任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关于报名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交团委(博雅楼236)。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校团委邀请校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面试。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5.组织考察。校团委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6.拟任公示。校团委研究拟任人选,上报校党委、团市委研究批复后公示五个工作日。
7.任用。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发文任用,报学校人事、组织部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按照方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在岗位人选推荐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3.如实填报《四川省盐业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选任报名表》,完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在推荐人选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附件:四川省盐业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选任报名表